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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 盐城高铁枢纽西广场前期运营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星空平台:2021-07-20浏览: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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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高铁枢纽西广场前期运营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高铁枢纽西广场前期运营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高铁枢纽位于城南新区青年路以南、范公路以东、世纪大道以北、通榆河以西。

3、招标规模:估算价约77.38万元。

4、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盐城高铁枢纽西广场前期运营设备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及技术参数等以招标文件、报价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5、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交付使用。

6、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商;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

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星空平台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招标文件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4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至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联系电话:0515-88200706)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金融城5号楼21楼

联系人:伏万祥

电  话:0515-690070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尤鸿望、张旭良

电  话:0515-88200316、13515130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