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

2024年~2025年度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星空平台:2024-08-13浏览: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2025年度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项目(三次)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2024年~2025年度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含下属单位盐城市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智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及后续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需求,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和内容: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约21.08万元。暂定参保人员数251人(包含正式员工及劳务派遣人员),每人预算金额(人民币)420元/年。赔偿限额(元):每人死亡伤残限额50万,每人医疗限额5万,附加拓展至24小时意外保障,附加住院津贴100元/天。签订合同时,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实际参保员工人数(投标人投标单价不予调整)。项目内容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2.3项目地点:盐城市,具体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2.4服务期:两年(具体起讫日期以合同约定星空平台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为经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并持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需提供营业执照和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可接受省级分公司或经省级分公司授权的地市级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参与投标,若地市级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参与,一家总公司只允许授权一家地市级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需提供授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是在盐城市设有分支机构的财产保险公司。

3.1.2 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从2024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以上3.1.3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信用承诺函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盐城交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星空平台

开户行及账号:浙商银行盐城分行 3110000010120100140133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3、根据盐城市行政审批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投标保函保单应用及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3〕27号)精神,本项目接受信用良好的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中的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撤回。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义务。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其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3)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4)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投标人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应当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并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到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报名并交纳工本费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领取地址: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25室,联系人:吴丹,联系电话:18105116580,邮箱:1852927498@qq.com。

七、其他

7.1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7.2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八、本公告发布于:星空平台网站(/)。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三楼

联系电话:18105116580

联系人:吴丹

邮箱:1852927498@qq.com